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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酱料食品车间净化装修工程

调味酱料食品车间净化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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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味品酱类食品车间净化工程装修


  • 一、调味酱类食品车间净化工程装修概述
  •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品质的提升,人们对各行各业的产品质量、产量不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从航天航空、医药医疗,再到食品饮料、精细化工,还是电子机械、农业等都有这样的要求;为满足这样的要求,除了引进高科技的生产、检测设备,还必须为各行各业高端关键性步骤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净化工程、无尘车间来保障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本工程为满足调味酱类生产的需要建设彩钢板隔墙吊顶装修、净化空调安装、照明电气、环氧树脂地面综合净化工程

  • 二、调味酱类食品车间净化工程装修设计依据
  • 1.调味酱类工厂良好作业规范专则          

    2.《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J50073-2001

    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57-2008

    4.《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

    7.《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92

    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11.业主提供的现场实际情况及有关要求。


  • 调味酱类车间净化工程2.JPG


  • 三、调味酱类食品车间厂区环境
  • 1工厂不得设置于易遭受污染之区域,否则应有严格之食品污染防治措施。

    2厂区四周环境应容易随时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严重积水、泥泞、污秽等有造成食品污染之虞者以避免成为污染源。厂区之空地应铺设混凝土、柏油或绿化等,以防尘土飞扬并美化环境。

    3邻近及厂内道路,应铺设柏油等,以防灰尘造成污染。

    4厂区内不得有足以发生不良气味、有害(毒)气体、煤烟或其它有碍卫生之设施。

    5厂区内禁止饲养禽、畜及其它宠物,惟警戒用犬除外,但应适当管理以避免污染食品。

    6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排水道应有适当斜度,且不得有严重积水、渗漏、 淤泥、污秽、破损或孳长有害动物而造成食品污染之虞者。

    7厂区周界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侵入之设计与构筑。若有设置围墙,其距离地面至少30公分以下部分应采用密闭性材料构筑。

    8厂区如有员工宿舍及附设之餐厅,应与制造、调配、加工、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场所完全隔离。


    调味酱类食品厂房及设施要求

    1厂房配置与空间

    1.1厂房应依作业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序而整齐的配置,以避免交叉污染。

    1.2厂房应具有足够空间,以利设备安置、卫生设施、物料贮存及人员作息等,以确保食品之安全与卫生。食品器具等应有清洁卫生之贮放场所。

    1.3制造作业场所内设备与设备间或设备与墙壁之间,应有适当之通道或工作空间,其宽度应足以容许工作人员完成工作(包括清洗和消毒),且不致因衣服或身体之接触而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内包装材料。

    1.4检验室应有足够空间,以安置试验台、仪器设备等,并进行物理、化学、官能及(或)微生物等试验工作。微生物检验场所应与其它场所有效隔离,如有设置病原菌操作场所亦应严格有效隔离。

    2厂房区隔

    2.1凡使用性质不同之场所(如原料仓库、材料仓库、原料处理场等)应个别设置或加以有效区隔。

    2.2凡清洁度区分不同(如清洁、准清洁及一般作业区)之场所,应加以有效隔离(如表1)。

    1 调味酱类工厂各作业场所之清洁度区分


    厂房设施(原则上依制程顺序排列)
    清洁度区分

    原料仓库
    材料仓库
    原料处理场(日晒场、腌渍池、发酵槽等)
    内包装容器洗涤场(注1
    空瓶(罐)整列场
    一般作业区

    加工调理场
    内包装材料之准备室
    缓冲室
    准清洁作业区
    最终半成品之冷却及贮存场所
    内包装室
    清洁作业区
    外包装室
    成品仓库
    一般作业区

    品管(检验)室
    办公室(注2
    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
    厕所
    其它
    非食品处理区

    注:1.内包装容器洗涤场之出口应设置于管制作业区内。
    2.办公室不得设置于管制作业区内(但生产管理与品管场所不在此限,惟须有适当之管制措施)。



    3厂房结构

    3.1厂房之各项建筑物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维持干净,并应为能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遭受污染(如有害动物之侵入、栖息、繁殖等)之结构。

    3.2腌渍池:生鲜原料需腌渍处理或贮存时,腌渍池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腌渍池设置地点应适当,四周无污染源,并应设于有遮盖之建筑物内,若于室外,应有坚固之保护措施,以防止风雨之侵入。腌渍槽、缸、桶等非固定式之容器除非密封应设于室内。

    3.2.2腌渍池容量大小,应依制造能力构筑,场内地面、池壁和覆压石块,应以耐水性、耐蚀性、易清洗之材料构筑或涂布。

    3.2.3腌渍池上方之池面应构筑高于地面30公分以上,以防止清洗时污水及异物侵入,池与池之间隔连接壁厚度宜在20公分以上为原则。

    3.2.4腌渍池之池面,应有覆盖物或其它有效防止动物、有害动物侵入之防护措施。

    3.3日晒场

    3.3.1日晒场设置地点应适当,四周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如化学厂、农药厂、垃圾处理场等。

    3.3.2日晒场地面应以水泥铺设,以避免尘土飞扬、杂草丛生。

    3.3.3日晒场地面应具有斜度,且排水良好,以防止积水、孳生有害动物。

    3.3.4日晒物若为去核、切割或供人直接食用者,日晒场四周及上方应围绕纱网,防止有害动物之侵入,最好构筑透光性及防护良好之日晒屋,以确保安全卫生。

    3.3.5日晒时日晒物应置于与地面相隔之晒架或晒盘,避免日晒物直接接触地面。

    4安全设施

    4.1厂房内配电必须能防水

    4.2电源必须有接地线与漏电断电系统。

    4.3高湿度作业场所之插座及电源开关宜采用具防水功能者。

    4.4不同电压之插座必须明显标示。

    4.5厂房应依消防法令规定安装火警警报系统。

    4.6在适当且明显之地点应设有急救器材和设备,惟必须加以严格管制,以防污染食品。

    5地面与排水

    5.1地面应使用非吸收性、不透水、易清洗消毒、不藏污纳垢之材料铺设,且须平坦不滑、不得有侵蚀、裂缝及积水。

    5.2制造作业场所于作业中有液体流至地面、作业环境经常潮湿或以水洗方式清洗作业之区域,其地面应有适当之排水斜度(应在1/100以上)及排水系统。

    5.3废水应排至适当之废水处理系统或经由其它适当方式予以处理。

    5.4作业场所之排水系统应有适当的过滤或废弃物排除之装置。

    5.5排水沟应保持顺畅,且沟内不得设置其它管路。排水沟之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应有适当之弧度(曲率半径应在3公分以上)。

    5.6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之装置。

    5.7屋内排水沟之流向不得由低清洁区流向高清洁区,且应有防止逆流之设计。

    6屋顶及天花板

    6.1制造、包装、贮存等场所之室内屋顶应易于清扫,以防止灰尘蓄积,避免结露、长霉或成片剥落等情形发生。管制作业区及其它食品暴露场所(原料处理场除外)屋顶若为力霸等易藏污纳垢之结构者,应加设平滑易清扫之天花板。若为钢筋混凝土构筑者,其室内屋顶应平坦无缝隙,而梁与梁及梁与屋顶接合处宜有适当弧度。(50mm厚彩钢夹芯板配R50铝合金阴阳角是最好材料之选)

    6.2平顶式屋顶或天花板应使用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构筑,若喷涂油漆应使用可防霉、不易剥落且易清洗者。

    6.3蒸汽、水、电等配管不得设于食品暴露之直接上空,否则应有能防止尘埃及凝结水等掉落之装置或措施。空调风管等宜设于天花板之上方。

    6.4楼梯或横越生产线的跨道之设计构筑,应避免引起附近食品及食品接触面遭受污染,并应有安全设施。

    7墙壁与门窗

    7.1管制作业区之壁面应采用非吸收性、平滑、易清洗、不透水之浅色材料构筑(但密闭式发酵桶等,实际上可在室外工作之场所不在此限)。且其墙脚及柱脚(必要时墙壁与墙壁间、或墙壁与天花板间)应具有适当之弧度(曲率半径应在3公分以上,如图1)以利清洗及避免藏污纳垢。(50mm厚彩钢夹芯板配R50铝合金阴阳角是最好材料之选)

    7.2作业中需要打开之窗户应装设易拆卸清洗且具有防护食品污染功能之不生锈纱网,但清洁作业区内在作业中不得打开窗户。管制作业区之室内窗台,台面深度如有2公分以上者,其台面与水平面之夹角应达45°以上(如图2),未满2公分者应以不透水材料填补内面死角。

    7.3管制作业区对外出入门户应装设能自动关闭之纱门(或空气帘),及清洗消毒鞋底之设备(需保持干燥之作业场所得设置换鞋设施)。门扉应以平滑、易清洗、不透水之坚固材料制作,并经常保持关闭。

    8照明设施

    8.1厂内各处应装设适当的采光及(或)照明设施,照明设备以不安装在食品加工线上有食品暴露之直接上空为原则,否则应有防止照明设备破裂或掉落而污染食品之措施。

    8.2一般作业区域之作业面应保持110米烛光以上,管制作业区之作业面应保持220米烛光以上,检查作业台面则应保持540米烛光以上之光度,而所使用之光源应不致于改变食品之颜色。

    9通风设施

    9.1制造、包装及贮存等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应装设有效之换气设施,以防止室内温度过高、蒸汽凝结或异味等发生,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清洁作业区应装设空气调节设备

    9.2在有臭味及气体(包括蒸汽及有毒气体)或粉尘产生而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有适当之排除、收集或控制装置。

    9.3管制作业区之排气口应装设防止有害动物侵入之装置,而进气口应有空气过滤设备。两者并应易于拆卸清洗或换新。

    9.4厂房内之空气调节、进排气或使用风扇时,其空气流向不得由低清洁区流向高清洁区,以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可能遭受污染。

    10供水设施

    10.1应能提供工厂各部所需之充足水量、适当压力及水质。必要时,应有储水设备及提供适当温度之热水。

    10.2储水槽(塔、池)应以无毒,不致污染水质之材料构筑,并应有防护污染之措施。

    10.3食品制造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非使用自来水者,应设置净水或消毒设备。

    10.4不与食品接触之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之管路系统与食品制造用水之管路系统,应以颜色明显区分,并以完全分离之管路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10.5地下水源应与污染源(化粪池、废弃物堆置场等)保持15公尺以上距离,以防污染。

    11洗手设施

    11.1应在适当且方便之地点(如在管制作业区入口处、厕所及加工调理场等)设置足够数目之洗手及干手设备。必要时应提供适当温度之温水或热水及冷水并装设可调节冷热水之水龙头。

    11.2在洗手设备附近应备有液体清洁剂。必要时(如手部不经消毒有污染食品之虞者)应设置手部消毒设备。

    11.3洗手台应以不锈钢或磁材等不透水材料构筑,其设计和构造应不易藏

    污纳垢而易于清洗消毒。

    11.4干手设备应采用烘手器或擦手纸巾。如使用纸巾者,使用后应丢入易保持清洁的垃圾桶内(最好使用脚踏开盖式垃圾桶)。若采用烘手器,应定期清洗、消毒内部,避免污染。

    11.5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电眼式等开关方式,以防止已清洗或消毒之手部再度遭受污染。

    11.6洗手设施之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之装置。

    11.7应有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标示,且应张贴或悬挂在洗手设施邻近明显之位置。

    12洗手消毒室

    12.1管制作业区之入口处应设置独立隔间之洗手消毒室

    12.2室内除应具备5.11规定之设施外﹐并应有泡鞋池或同等功能之鞋底洁净设备,惟需保持干燥之作业场所得设置换鞋设施。设置泡鞋池时若使用氯化合物消毒剂,其有效游离余氯浓度应经常保持在200ppm以上。

    13更衣室

    13.1应设于管制作业区附近适当而方便之地点,并独立隔间,男女更衣室应分开。室内应有适当的照明,且通风应良好。调味酱类工厂之更衣室应与洗手消毒室相近。

    13.2应有足够大小之空间,以便员工更衣之用﹐并应备有可照全身之更衣镜、洁尘设备及数量足够之个人用衣物柜及鞋柜等。

    14仓库

    14.1应依原料、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等性质之不同,区分贮存场所,必要时应设有冷(冻)藏库。

    14.2原材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应隔离或分别设置,同一仓库贮存性质不同物品时,亦应适当区隔。

    14.3仓库之构造应能使贮存保管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品质劣化减低至最小程度,并有防止污染之构造,且应以坚固的材料构筑,其大小应足供作业之顺畅进行并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之装置。

    14.4仓库应设置数量足够之栈板,并使贮藏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5公分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之搬运。

    14.5贮存微生物易生长食品之冷(冻)藏库,应装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之指示温度计、温度测定器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应装设自动控制器或可警示温度异常变动之自动警报器。

    14.6冷(冻)藏库内应装设可与监控部门连系之警报器开关,以备作业人员因库门故障或误锁时,得向外界连络并取得协助。

    14.7仓库应有温度纪录,必要时应记录湿度。

    15厕所

    15.1应设于适当而方便之地点,其数量应足供员工使用。

    15.2应采用冲水式,并采不透水、易清洗、不积垢且其表面可供消毒之材料构筑。

    15.3厕所内之洗手设施,应符合本规范5.11之规定,且宜设在出口邻近。

    15.4厕所之外门应能自动关闭,且不得正面开向制造作业场所,但如有隔离设施及有效控制空气流向以防止污染者不在此限。

    15.5厕所应排气良好并有适当之照明,门窗应设置不生锈之纱门及纱窗。

    调味酱类车间净化工程1.jpg


  • 调味酱类食品车间净化工程装修方案设计说明
  • (一)平面布置
  • 1.布局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分割合理,人、物分流,产品流程中无逆向与交叉。原料进入与成品出去应有防污染措施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减少生产环境微生物污染。

    2.原材料和成品应分开堆放,待检、合格、不合格原材料和成品严格分开堆放并设明显标志。

    3.进入生产区要换工作衣和工作鞋,戴工作帽,直接接触裸装产品的人员需戴口罩,清洗和消毒双手或戴手套;生产区前应相设有更衣室、洗手池、消毒池与缓冲区。


  • (二)建筑装修
  • 1.彩钢板采用灰白色调,隔墙采用50mm厚聚胺脂彩钢板,吊顶采用50mm厚聚胺脂彩钢板;

    2.彩钢板墙与墙、墙与地、墙与顶之间采用R50铝合金圆弧过渡,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3.门采用彩钢板加封净化专用双密封门框包封,满足洁净室密闭性要求,或采用烤漆钢制洁净门,密闭、高强,表面光洁,不起尘,易擦洗。

  • (三) 暖通空调
  • 1.系统型式和气流组织

    本设计净化空调系统采用全空气、定风量、定新风集中式空调系统,洁净区空气经过初、中、高效过滤后进入室内气流组织为上送下侧回风的乱流气流组织型式,外包装等舒适性空调系统采用吊顶式空调器。

    2.房间压差控制

    洁净区相对一般区及室外保持>15Pa的正压,

    3.制冷、风管系统设计

    空调采用冷水机组制冷。

    通风管道送风、回风、新风、排风、除尘管道采用镀锌钢板制作,厚度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

    设计主风管风速不宜大于10m/s,主支管风速宜为3m/s-6m/s,支管风速不宜大于4m/s。

    4.消毒:臭氧发生器消毒。


  • (四) 照明电气
  • 1、厂房用电由厂区变配电所采用放射式供电,采用2路电缆由厂区变电所埋地引来:一路供车间动力配电(含照明),一路供空调系统配电,。低压配电电压为~380/220V。配电采用树干式和放射式相结合的方式。

    2.照度标准:本项目主要功能房间的照度标准如下,照明灯采用LED不锈钢带罩净化专用灯具。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
    照明功率密度值(LED)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
    照明功率密度值(LED)
    净化生产区
    300LX
    5W/m2
    净化辅助区
    200LX
    4W/m2
    管理室
    300LX
    5W/m2
    配电及设备
    200LX
    4W/m2
    门厅
    200LX
    3W/m2
    走廊
    100LX
    3W/m2



    3.应急照明:各功能间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走道设置安全诱导灯和安全出口灯,均设置带蓄电池(持续供电30分钟以上)的应急装置,照度足、用电省,防尘、耐用。

    4.照明控制:仓库和预留区域的普通照明在配电箱外集中控制,其余场所由就地的墙壁开关控制。

    5、导线选择与敷设

    、导线选择:自低压配电柜引至各用电设备(包括照明配电箱、组合动力配电箱)的动力线采用ZB-YJV-0.6/1电力电缆,一般照明支线选用ZR-BV-450/750V型2.5mm  铜芯塑料绝缘线。应急及疏散指示照明导线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750V铜芯塑料绝缘线。控制线为KVV-0.45/0.75控制电缆,与消防有关的控制线为NH-KVV-0.6/1.0控制电缆。

    、电源进线线路采用YJV22-0.6/1kV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室外部分采用直接埋地敷设方式,埋深为室外地坪下0.8m,过道路、穿墙加套镀锌钢管保护。保护管伸出道路两边各1.0m,穿墙需伸出散水坡0.2m。

    、照明、插座平面图中回路导线根数选择详见系统图,穿管规格为2~4根SC15,5~8根SC20。各单相照明回路中的中性线不共用。应急照明支线采用NH-BV-2.5mm  穿钢管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管并须刷涂防火涂料。如管线路径较长可适量增加过路盒或将管径放大一级。由配电箱引出的照明支线,穿钢管在吊顶内敷设或沿墙暗敷。由吊顶引至照明灯具的线路穿金属软管保护。

    、双电源回路沿电缆桥架敷设时需用防火隔板分隔开常用及备用电源回路.

    、线路安装完毕应将各层的孔洞做好防火密封隔离处理。进出配电室的桥架、管线等须严密封堵,通过不同防火分区及防爆墙的电缆线管在电缆敷设后应做防火分隔处理。电气管道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电气管线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须按相关国家标准图籍作伸缩、沉降处理。

    6、主要设备选型与安装

    、低压开关柜型号见设计图,外壳防护等级四周为IP40,顶部为IP20,落地安装。一层配电室低压配电柜为柜前操作及维护,电缆上进上出;三层配电室低压柜为柜前操作,柜后维护,电缆上进上出。

    、动力箱、控制箱均为明装,箱体高度600mm以下,底边距地1.5m;600~800mm高的,底边距地1.2m;800~1200mm高的,底边距地0.8m;1200mm高以上的,为落地式安装,下设100mm槽钢基座。事故照明配电箱均为底边距地1.5m挂壁明装;照明(插座)配电箱均为暗装,安装高度均为底边距地1.5m。

    、工艺设备,水泵,空调机,各类风机等设备具体定位尺寸及电源出线口位置,以工艺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图纸为准。

    、照明开关、插座均为暗装,洗衣机采用三极专用插座,其他除注明外,插座均为单相两孔加三孔安全型插座。车间内插座安装高度及安装位置根据工艺要求确定,无明确要求的插座均为底边距地0.3m;开关底边距地1.3m,距门框0.2m。

    、出口指示灯在门上方明装,底边距门框0.2m;在墙壁上安装的疏散指示灯,下沿距0.3m,其余底边距地2.5m。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烟感报警探测器与送风口距离尽量大于1.5米,与墙的距离尽量大于0.5米;手动报警按钮距地1.4m,火灾声光报警器安装高度为2.4m,火灾显示装置安装高度为1.5m。

    、天棚上的灯具,采用吸顶或嵌顶安装,净化区域内灯具一律吸顶安装,普通环境内有吊顶的区域灯具嵌入式安装(采用吸顶式灯具的除外),无吊顶区域灯具采用管吊式安装,吊装高度见图例表备注。

    、电缆桥架为托盘式镀锌金属桥架。电缆桥架水平安装时,支(吊)架间距不大于1.5m。垂直安装时,支(吊)架间距不大于2.0m桥架施工时,应注意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图中所示电缆桥架的位置、标高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电缆桥架穿过防火分区时应在安装完毕后,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桥架首尾两端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 (五) 地面处理

  • 地面设计3mm环氧树脂地坪漆地面,平整、耐磨、防滑、无毒、不渗水和积水,便于清洁和消毒。

  • 调味品酱类食品车间净化工程验收
  • 我施工方承诺每个工程结束会出具一份工程验收报告,由我方2名检测人员按照风量、洁净度、温度、湿度、照度、压差、噪声等技术指标检测验收,由方1~2名相关技术人员全程监督。

  • 调味品车间净化工程.jpg

  • 调味品酱类食品车间净化工程使用培训
  • 验收合格后,我们对调味品酱类企业的净化车间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正确的使用净化工程,并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以达到调味品酱类企业建设净化工程的预期目的。

  • 您还有什么疑问吗:请拿起您的电话拨打13390861207,我公司二十年资深洁净室设计师协同暖通、电气、自控、给排水、装饰、钢结构、建筑等各专业技术人员为您规范设计、科学管理、精心施工、完美打造一个“合身”的调味品酱类洁净室净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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